編鐘之聲報 隨州都市網訊 6月4日晚,曾都區(qū)南郊村民光陽(化名)在南郊紅頭山村泵站抽水被電打死,后死者家屬向市供電公司索要高額賠償未果,到市供電公司門口鬧事,公安機關根據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依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8名人員處以刑事、治安處罰。
6月6日7時許至16時許,死者家屬以李某等8人為首,邀約40余人到市供電公司大門口鬧事,采取堵門、堵路、拉橫幅、抬棺材等方式,聚眾擾亂該單位秩序,嚴重影響該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,造成供電公司停業(yè)9個小時,道路中斷近2個小時。
事發(fā)后,副區(qū)長、公安分局局長王志堅要求嚴懲此類“三堵五鬧”等違法行為,從嚴從重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。隨后帶領局直及派出所40余名警力,同時聯(lián)系市局交警、特警支隊,分別派遣10余名警力,負責道路交通的管制、群體事件的應急處置。
在供電公司、社區(qū)村組與死者家屬進行多次耐心的協(xié)商、溝通,公安機關與堵門鬧事人員進行多次細致的法律宣傳等無效的情況下,公安機關組織力量,對拉橫幅、抬棺材等違法行為進行清理時,李某等8人再次進行阻攔,民警依法對上述八人采取強制措施,帶至派出所,接受調查。
目前,經報分局法制部門裁決,李某、蔡某二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條之規(guī)定,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,被依法刑事拘留;其余六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,構成了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,均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(編輯 周波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