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朱先生的投訴,他于今年2月5日通過供貨商從浙江紹興發(fā)出一批貨,2月8日到隨州。他去隨州市九運物流公司拿貨的時候,九運物流公司收了他370元的物流費(浙江到武漢130元,中轉費120元,武漢到隨州120元)。朱先生告訴記者,以前運過種類和重量都相差無幾的一批窗簾,是從浙江海寧到隨州,其他的物流公司只收了160元的物流費。朱先生還告訴記者,他是貨到了才知道這批貨比以往貴一倍還多,但因為客人催著要貨沒有辦法只好付了,但關鍵不是對370元的物流費不滿,而是供貨商發(fā)貨的時候他曾要求過供貨商,讓其委托的物流公司給他打電話,雙方商量好物流費,如果太貴再更換其他的物流公司,但從始至終九運物流公司都沒有給他打電話與他商量物流費,而是直接發(fā)貨,到貨直接要價。
為此記者專門咨詢了市物價局、市物流管理局、市物管處,均被告知對物流費沒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物流屬于市場經濟,是通過雙方協(xié)商的。
記者又通過隨州九運物流公司了解情況,他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因為油價上漲了所以相對于去年的價格有所上漲。對于有中轉費他們的說法是從浙江紹興到隨州是要從武漢中轉的,這就是中轉費,不可能直接從浙江紹興飛到隨州的。當記者問到如果是通過供貨商發(fā)貨的,在發(fā)貨之前你們給不給貨主打電話和他們商量看是否同意物流費了。他們的回答是他們不打電話的,每天有那么多貨要送,不可能每一個挨個打電話的,也沒有時間打電話,所以不管貨主是否同意,有貨我們就發(fā)。
|